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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mai 天下無不散之水在海洋公園工作, 的的確確是一份有苦有樂, 不過總體來說, 還是樂多於苦的, 就是工作性質不適合我而已。終於最後一天了, 心情是舒暢的, 面對將來的工作, 心情是緊張的, 不過既然這是經過計算的一步, 心情怎樣都不重要了。 19 janvier 狗醫生不是獸醫今集<星期二檔案>講流浪狗, 節目中報導了不同的人分別怎樣處理流浪狗的問題。
有人每天拿食物餵流浪狗, 流浪狗看到這些人便會把他當成主人一樣, 遠遠便搖頭擺尾的。而政府一貫的的做法是, 接到市民投訴有流浪狗後, 便派人去捉狗, 四日後無人認領便會把狗人道毀滅。有團體認為殺狗不人道, 又不能任流浪狗到處繁殖, 但要把狗都領回去照顧又不可能。所以折衷的方法便是把街上的流浪狗帶回去, 做了絕育手術後再放走, 之後找義工定時探望他們和向團體報告流浪狗的狀況。又有議員認為把流浪狗絕育後放回去並不能解決問題, 他認為問題是流浪狗在街上走會嚇怕給他選票的子民, 但解決問題的方法呢? 節目中的他並沒有提出。
看完這個節目, 第一個感覺是: 「這些狗真可愛!!」, 第二個感覺則是: 「其實最可惡的還是人類。」
我有一個親戚, 在街上撿到一隻跟主人失散了的松鼠狗, 後來狗的主人貼街招尋狗, 我親戚便向狗主開天殺價, 後來狗主無奈唯有放愛犬了。我那個親戚勒索不遂, 自己又不願養狗, 最終便把狗送了給我媽, 把照顧他的責任都推卸給我們。那時我們已經養了Lucky, 所以我不贊成多養一隻, 那隻松鼠狗來到我們家便由我媽負責照顧, 後來都不知養了多少年, 在去年才終於老死了, 這些年來那人渣親戚大概都不曾關心過那只松鼠狗的死活吧。
有時我會覺得, 狗實在比人類可愛得多了, 可能出於一種保護弱者的心理, 總覺得狗的命運掌握在人類的手上, 但他們的生命卻得不到人類的尊重, 不其然的便想照顧他們多些。
其實, 貓狗和其他動物都一樣是生命, 人和人之間希望達至雙贏, 人和動物之間也一樣可以的。例如像警犬、牧羊犬、雪橇犬和小Q那樣的導盲犬, 也在對人類作出貢獻, 其實除了這些工作犬外, 就算一些沒受過什麼專門訓練的狗, 也一樣有幫助人類的能力。
今個星期日中港城就舉辦了一個動物醫生的就職典禮。那些動物醫生不是醫動物的醫生, 而是一些專門到醫院陪病人玩, 讓病人心情好轉的動物。而那些能勝任狗醫生的, 都是一些特別溫馴的狗, 就算被人扯後腿都不會發惡, 因為有時一些小孩跟他們玩的時候未必會懂得那麼多, 如果小狗的自我保護意識太強的話, 反過來傷害到病人就不行了。
在會場中, 除了狗醫生之外, 也還有其他狗來一起玩。其實呢, 我覺得過於溫馴的狗其實是有點呆的, 最好玩的還是那些有點狂有點瘋的。有些狗一玩起來就不會停的, 跟他們玩雖然累, 不過卻最過癮!
狗真是一種太可愛的動物了, 可惜很多人不懂得照顧他們, 最終令很多狗變成流狗。希望養狗的人都多一分責任感, 那些處理流浪狗的問題的人也多一點從狗的立場去思考, 始終, 淪落為流浪狗並不是狗的責任吧。 11 décembre 對愛情最大的誤解17 novembre 道德剛剛跟阿雯聊天,她說電視有個專門介紹獸醫醫治動物的節目。今集報導的幾隻被人虐待的貓,牠們都被人蓄意折斷了手腳,有的甚至一節手被折斷了三處。我光是聽的就覺得非常忿怒,我在想,如果我當場看到這種事的話我不殺人才怪。
我想起以前看過一段關於從動物身上割取皮草的片。那些浣熊在沒有麻醉的清醒狀態下,被人從半空用力往地上摔了幾下,昏死過去,然後就像從來未曾擁有過生命一樣,被人隨手丟到一邊。之後那人用斧頭爽快地把牠四肢的末端砍下,浣熊因為受痛所以便清醒過來,張口想叫卻叫不出聲,估計之前被摔也不是為了讓牠死得舒服一點,而是要牠沒能力反抗罷了。然後,那些浣熊就清醒地被人用小刀沿著浣熊手腳的傷口劏開,把皮毛生剝下來,剝完皮之後,那些滿身鮮血的浣熊便被人像垃圾一樣隨手丟到那堆悲慘的同伴上面。整個過程中,即使到了浣熊被剝了皮之後,鏡頭清楚拍著那浣熊的眼睛在流淚,但牠們已經連痛苦掙扎的氣力都沒有了。
為什麼那些人可以這樣對待其他生命呢?只可以說,他們不重視這些比自己弱小的生命。但是,我們為他們的行為而忿慨,為的又是什麼呢?當然,我們應該比他們重視那些生命,但我們為什麼會比他們重視那些生命呢?阿雯說,大概是因為這些動物跟我們比較親近吧。問題是,如果那些人不認為其他動物跟自己親近,如果他們認為「牠們只不過是動物罷了!」,甚至他們可能本身就不喜歡那些動物,他們就沒有「重視其他生命」的理由了。就像我們對像螻蟻、蟑螂,我們又幾時重視過它們的生命呢?
當我聽到流浪貓被虐待,看到浣熊被活剝皮,的確忿怒得想把那些人殺掉。但想深一層,被我們視為「道德」的那一套準則卻是何其脆弱。我們也許可以找到一百個理由去支持自己的立場,但我們卻甚至同時可以找到一千個理由去推翻它。所謂的道德,有時還不過是自己看別人爽不爽的主觀標準罷了。如果要說客觀的道德標準,恐怕就只能提升(或淪落)到宗教的層次了,但所謂宗教的標準是否就清晰和合理呢?道德標準隨著世界的多元化而變得越來越模糊,要追求客觀的道德標準似乎越來越不切實際。看來,最令人覺得心安理得的標準,要不就是盡君之心行君之意,不然就要隨著一普遍社會的標準去處世了。
14 septembre 咪咪將給我起的命盤
3 septembre 思考李天命的思考藝術自從我在中學時期有幸拜讀過<李天命的思考藝術>一書之後,就一直對李天命博士極度尊崇,並對其思方學之慎密及實用性深感折服。其後每逢李博士有新作發表,都讓我感到如獲至寶,今次的<哲道行者>自然亦不例外。然而,雖然本人對李博士的思方學趨之若鶩,但對其生、死二道雖亦大致認同,卻在某些觀點上持有其他的看法,現就<哲道行者>一書的部份論點茲述如下:
九一妙心.其妙不深
李博士在「天人本四諦」中提出了「九一妙心」:
「我雖然沒有別人的第一,但是別人也沒有我的第九。」(第326頁)
以我所理解,九一妙心的中心思想應該就是對自己作為生命主體、原點、第一身的自覺,明白到我們是自己人生故事中的主角,從而消除因為與他人比較而產生的自卑感:
「自卑來自比較,但「我性」恰恰就是超脫比較的。」(第327頁)
對於這套理論,我認同它對於部份人有一定作用。事實上,面對別人走的路比自己舒坦時,我也會告訴自己「他的路沒錯是比我走得快,但我走了遠路,卻比他看得更多風景。」,相信我這所想法跟「九一妙心」的核心內容應該很接近。然而,我認為「九一妙心」作為消除自卑感的處世哲道,卻似乎並未能對真正需要的人產生實質作用。原因主要是:
1. 「身為原點」不具自足價值
2. 「身為主角」不能選擇劇本
「九一妙心」以「身為原點」、「身為主角」達至自我肯定,雖然原點和本體之類的概念可以避免和他人比較,但「身為原點」本身似乎未必對所有人都具有自足價值。畢竟,未必人人都可以像<少林足球>的吳孟達一樣,被人說跛子時還可以挺起胸膛說:「係呀!我係跛呀!你有冇得跛丫!?」正如李博士在Mensa的座談會中所說:
「九一主義是要幫你在思想上解決自卑問題,而不是要全面地解決自卑問題。」(第254頁)
問題是,這樣「在思想上解決自卑問題」的意義在哪裡呢?要滿足於「身為自己生命中的原點」,就必須認同「身為自己生命中的原點」本身有其自足價值。Mensa座談會上所舉的「考不到第一」的例子可能還未夠徹底,如果改為一個會考生剛收到成績單,結果只考得1分,是千千萬萬個只得1分的考生的其中一個,他在家得不到父母的關懷,在校得不到師長的認同,朋輩間不是突出的一個,亦得不到自我的認同。這時,即使任何人跟他說「你就是自己生命的主體、原點」,即使他明白當中的意思,我相信他也不可能從困苦中超脫出來的。因為當一個人找不到一絲自我認同感時,在他的思維中,失敗感可能已經「超脫比較」,由「比別人失敗」變成「絕對地失敗」。這樣的情況下,原點與否對他來說是沒有價值的。
我認為,要滿足於身為原點,「自我價值的認定」是必須先於「自我主體的認定」的。而自我價值的認定,卻又很多時都離不開比較。正如李博士在學術上有超然的成就,對自我有正面的認定,所以本身就具有為「身為原點」而滿足的條件。但假若李博士有一天忽然化身成魯迅筆下的阿Q,這時如果有人告訴他「你就是<阿Q正傳>的主角」、「你就是身為阿Q這個可笑的生命的主體和原點」,除非李博士變阿Q變得很透徹,否則我相信李博士也很難會為「身為<阿Q正傳>的主角」而感到滿足吧。
作為天人學的應世法則,我認為應該更具普渡眾生的普遍實用性,然而「九一主義」似乎只能消除一些如「考不到第一」這類奢侈的自卑感,這就是九一主義應用性偏窄的缺憾。
事件實在.價值不在
對於「事恆角度」一條,李博士提出「物件無常,事件恆常」。我基本認同此條之中心思想,但針對於「事件恆常」,我認為當事件還在「現在式」或「現在進行式」時,仍不是恆常的,例如「曾蔭權是特首」並不是永恆不變的,只有「曾蔭權曾經當過特首」才是不能改變的永恆事實,因此只有當事件成為「過去」,才是真正的恆常。所以,「事件恆常」應該改為「過去恆常」。
當然,「事件恆常」還是「過去才恆常」,對於「事件實在論」的中心思想並沒有太大影響的,但對其實踐卻有一定程度上的影響。因為只有當「現在」變成「過去」時,事件才是恆常不變的,然而「過去」卻只能存在於記憶之中,所以,事件若不能被某個體的記憶所承載,則於該個體而言,其事件本身的價值(自足價值)亦不會存在。簡單地說,就是我們不可能從任何我們不知道或不記得的事件本身得到任何感受。正如我們都應該不可能因為嬰孩時曾經被餵哺母乳而感受到母親的親切,亦不可能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因為被人說壞話而生氣。
當然,事件本身不具自足價值,不等於同時亦不具備工具價值。所以即使我們不能存有嬰孩時的記憶,但哺食母乳讓我們得以攝取營養,並得以讓生命延續和成長,因此,哺食母乳這事件對我們來說仍是有意義的。這亦是當事件成為「過去」,並消失於我們的記憶之中時,仍能保持其價值的另一種方法。
我認為事件的恆常本身其實意義不大,若我們因為事件恆常而滿足,我們便很容易會錯誤判斷「現在的行為」的價值,而做出很多沒有意義的事。我的看法是:
「現在」的意義在於為「將來」建立一個值得回憶的「過去」。
在上述句子中,「建立」一詞可以從「自足價值」或「工具價值」兩方面著手,而「回憶」一詞則可以包括了「自己的回憶」或「其他個體的回憶」。這麼一來,逝去的感情只要:
1.還留存在記憶之中而具備了自足價值;
或(例如)
2.發揮了工具價值而為我們帶來一筆可觀的財富,
都一樣已經具有意義。而我們若要把這段感情的價值延續,則須要(例如):
1a. 努力保存這段回憶;
或
1b. 從回憶中吸取經驗,提升個人情感修養,
又或者
2. 利用該段感情所帶來的財富去贏取另一段感情。
只有根據諸如此類的價值評斷,事件的恆常才能得到有意義的演繹,讓我們正面積極地面對得與失。
結語
無可否認,李博士的「九一妙心」和「事恆角度」並無任何思維方法上的錯誤,即使未能適用於不適用的情況和對像,亦不代表此理論不合情理。然而,在這兩個課題上,針對我個人所認知的普遍情況,我希望可以藉著自己的觀點,讓一些對「九一妙心」和「事恆角度」並不適用的人得到另一個有效地思考如何面對自卑和得失的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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